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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即将面临四大环保风暴!

  作者: 来源: 日期:2019-03-11  
   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
  前段时间,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明确强调,将从今年开始启动新一轮的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为期4年,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都将纳入督察范围。这些都是百分百板上钉钉的事情,毫无悬念。
  据了解,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的准备工作正在紧张筹备中,督察小组初步确定,相关的督察人员调度正在进行中。可谓“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只要中央一声令下,几大督察组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出动,再次掀起轰轰烈烈的绿色风暴。
  蓝天保卫战
  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将是关键性的一年。在春节之后,蓝天保卫战工作继续推进,生态环境部也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划路径。
  具体来看包括:散煤治理稳步推进、实施柴油车污染治理行动攻坚方案、相关行业加速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强化VOCs治理、重点区域秋冬季污染防治延续,以及“散乱污”企业打击和治理等。
  碧水保卫战
  几日前,生态环境部对外通报,2018年开展的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行动,成绩斐然,完成了99.99%的工作任务,保证了5.5亿人的饮用水安全。春节之后,碧水保卫战将更进一步的扩大和纵深。
  长江修复、黑臭水体治理、渤海治理、农村污水治理等多项攻坚行动将批次展开,饮用水水源地环保工作还将继续推进,范围更大,手段更强硬,惩罚更严厉,确保真正打赢碧水攻坚战。
  土壤污染防治已经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春节以后,这部法律的落地实施将成为环保工作的中心。根据可靠消息透露,土壤污染防治法的配套细则将陆续出台,有关的治理行动也会在全国范围内启动。
  春节后,已经明确的工作内容有:农业农村用地详查、工业企业用地调查、建设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和示范试点……
  江苏率先迎来环保风暴!
  长江岸线1公里内
  严禁新建化工园区和企业!
  日前,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强调要严格环评违法行为查处。依法查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未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未落实项目设计、施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使用中环境保护“三同时”等环境违法行为。
  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严格化工项目环评审批,提高准入门槛,新建化工项目原则上投资额不得低于10亿元,不得新建、改建、扩建三类中间体项目。——《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24号)
  一律不批新的化工园区,一律不批化工园区外化工企业(除化工重点监测点和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及油品质量升级、结构调整以外的改扩建项目),一律不批化工园区内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能稳定运行企业的新改扩建化工项目。新建(含搬迁)化工项目必须进入已经依法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化工园区。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危化品码头。——《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化工行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28号)
  禁止在长江干支流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关于发布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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